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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嫁女现场
说到结婚,彩礼、份子钱、嫁妆是绕不开的话题,近日,广东一场超豪华婚礼瞬间刷爆微信群和朋友圈!
关键是嫁妆相当豪华, 金器满桌,百元大钞 4 箱,存折一本,还有 12 本最引人注目的房产证!对,你没看错,是 12 本房产证。
这还没完, 现场丈母娘更是当着众人再加 5 套房,房产全部都是写女婿和女儿的名字,以示对两位新人的祝福,简直是“壕无人性”!
不过,也有很多人直言这是不明智的做法,认为女方家长“如果想提升女儿的身价,保障女儿的权益,这些嫁妆应该是作为婚前财产处理好再嫁过去”。
理由是万一夫妻感情破裂、三观不合,最终选择离婚,势必要面临财产分割,这样的话,女儿会吃大亏,最后哭都来不及了。
这些话虽然现实,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电视剧《离婚律师》中有这么一句经典台词:“婚姻法不保护感情,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必须爱另一个人一辈子。法律不保护爱情,只保护财产。”
这其实也是当代人正在面临的婚姻痛点: 万一感情走到尽头,当离婚成了唯一的选择时,该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别: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是以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为限,登记日期以前的你个人财产归你个人所有,婚后财产是以登记日期以后你们双方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来说,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给予女儿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父母给予女儿的嫁妆,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
因此,按照先领证再摆喜酒的传统, 前面所提到的婚礼中出现的现金、金器、房产等嫁妆,都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一来,万一两人感情破裂离婚收场,这笔嫁妆会变成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这个角度而言, 如此大手笔的嫁妆,其实对女方并不是最有利的安排。
保单做嫁妆才是最好的安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就拿结婚来说,女方家陪嫁也由原来的老三样变成了新三样,如今,把保险单作为结婚嫁妆也逐渐成为一种新时尚。
最近,湖南卫视又推出了一个创意新综艺,叫《婚前 21 天》。作为国内首档真实记录明星婚礼筹备的综艺,节目共邀请了吴尊林丽莹、傅首尔老刘、何雯娜梁超 3 对夫妻,以及李嘉铭刘泳希一对情侣作为嘉宾。
由于其他三对早已是名副其实的嘉宾,所以节目中唯独李嘉铭和刘泳希这两对 90 后小情侣完成了见父母、领证、婚礼筹备等过程。
另不少观众感到意外的是, 在刘泳希结婚时,父母拿出了 20 份保险作为嫁妆。
按照刘泳希父亲的说法,他们在刘泳希 4 岁时给她买了 20 份保险,虽然没有直接说保险的内容,但刘泳希母亲随后透露只希望刘泳希能够衣食无忧。
这些保险是在 1997 年就买了。1997 年国人的保险意识还不算太强,她的父母能有如此想法,实属前卫。 而今看来,这份嫁妆是一份稳妥而又意义非常的嫁妆。
实际上像刘泳希父母这样的睿智家长并不在少数,据网友爆料,国庆节刚刚参加的一场婚礼中,新娘父母给爱女准备了 22 份保单作为嫁妆,保险金额超过千万。
保险作为陪嫁品,越来越普及了,越来越多睿智的父母明白了保险是唯一能够伴随儿女一辈子的私有财产,保单也是父母对子女爱与责任的延续,只要子女在就能让他们得到一生的幸福和保障, 从维护女儿的个人利益角度在健康、养老、理财上,保险是一份必备的嫁妆。
保单远比结婚证可靠得多
法律告诉我们, 可是一旦没有保险,想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那可不是很容易的,因为法律就是那样的,到时候只有躲墙角哭的份了。
而保险不一样,它需要指定受益人,因为保险的专属性,无论对于女方还是男方,都可以更好的保全自己的利益。
一、控制权
父母作为投保人完全掌控了财产所有权,利益归女儿,父母有权掌控变更受益人、追加保费、退保、保单融资贷款、提现金价值等动作。
等到父母认为子女婚姻稳定,心智成熟后把投保人更改为女儿,或者设置女儿为第二投保人,父母百年后,保单的控制权就完全交给了女儿,且保单控制权、所有权及利益均与女婿无关。
二、安全性
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若发生婚变,保单不会分割;女婿欠债,保单不会强制执行;如果女儿单纯,也不会上当受骗被挪用;外加国家法律严格风控和特殊保护。
三、增值性
保单本身并非高利益回报产品,但长期复利的滚动令人安心;终身寿险具备杠杆翻倍赔付价值,且目前国家法律规定保险理赔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流动性
年金险产生稳定现金流,可任意领取,不领取的情况下可以进入保险公司万能账户进行复利增值,使年金收益价值更大化,若万能账户为终身寿险(万能型),其账户价值依然可以任意领取,保单还可随时进行保单质押融资,一般可贷到保单现金价值的 80%,需要时可随时拿出资金来应急,流动性很强。
1、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已经完成缴费,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获得保险金,这属于被保人个人所有财产。
3、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由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行为,归个人所有。
4、父母身故获得的理赔金,受益人只为一方。
5、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证实该保险属于婚前财产。
6、如果是以子女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的,视为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的行为,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讲,该保险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姻不是爱情,生活不是童话,再美好的故事抵不过现实的撕扯,再真的爱情经不起生活的一地鸡毛,再美的爱情也抵不过现实中的很多无奈。
爱不仅是甜言蜜语和花前月下,更是灾难来临时的风雨同舟。从牵手的那刻起,无论疾病与苦痛,无论我在与不在,对你的照顾与爱不会变。我在,我照顾你;我不在,保单替我照顾你。
爱虽无价,情有轻重,送爱一份担保,还生活一份惬意,这就是保险的价值,愿每一对新人都恩恩爱爱,牵手一生, 让保险为家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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