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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公布年度香港 50 大富豪排行榜,长和系创办人兼高级顾问 李嘉诚蝉联首富宝座,身家约 390 亿美元(约 3,061.5 亿港元),而恒基地产(0012)创办人、人称“四叔”的李兆基、新世界(0017)主席郑家纯及其家族紧随其后,身家分别为 303 亿美元(约 2,378.5 亿港元)及 289 亿美元(约 2,268.6 亿港元)。
第四名是李锦记李氏家族,第五名九仓(0004)高级顾问吴光正,第六位是新鸿基地产(0016)创办人郭得胜夫人邝肖卿,第七位是银河娱乐(0027)董事长吕志和,第八位是华置(0127)前主席﹑人称“大刘”的刘銮雄,第九位是阿里巴巴(9988)创办人之一及副主席蔡崇信,第十位是“玩具大王”蔡志明。
按百分比计算,今年身家涨幅最大的是庄佳诚(Jean Salata),他的财富翻了一番,至 59 亿美元。2022 年 10 月,他将自己的霸菱亚洲投资基金出售给了总部位于斯德哥尔摩的私募股权巨头殷拓集团 (EQT)。另一位大赢家是航运大亨苏海文 (Helmut Sohmen),他的 BW 集团受益于强劲的货运市场,使他的财富估计增加了 53%,达到 55 亿美元。
今年唯一的新面孔是地产开发商协成行集团的联席主席方文雄,他接替了已故父亲方润华的位置。冯国经和冯国纶兄弟则时隔四年重返榜单,因为丹麦航运巨头穆勒 - 马士基 (A.P. Moller-Maersk) 在去年 8 月以 36 亿美元的企业价值收购了他们的供应链巨头利丰集团 (Li & Fung) 旗下的子公司利丰物流。
保险金信托 指该信托于第一天就已经建立,但除了最初支付的款项 (信托启动金额) 之外,并无持有任何资产。这种为像您一类的特选高资产值客户而设的方案是备用性质信托,在发生受保事件时获得保险赔偿金。客户将继续为保单持有人,而信托的受托人将成为保单受益人。
因此当保单批出赔款时,保险收益不会成为客户的遗产一部分,而会成为额外信托基金。此时,信托将不再处于“备用”状态,而会开始启动。受托人将积极管理信托基金,并根据客户意愿的方式管理信托。
在保险金信托中,客户作为委托人,将向受托人发出意愿书,而这是不具约束力的指示,客户可借此表达意愿作为给予受托人的指引,让受托人知道将来在保单向信托支付赔偿金时应如何处理该信托资产,并了解如何向受益人作出分派等事宜。
在香港甚至全球,很多富豪都会用此方法来管理自己留下的财产或遗产问题。
1. 船王许世勋遗产安排
香港第一船王许爱周的儿子、中建企业董事长许世勋在 18 年进入尾声时因病去逝,享年 97 岁。
不过他名下的 420 亿财产早已做好安排,一半财产用作慈善,剩下的一半作为家族的信托基金和巨额保单,并没有直接把天价遗产转交给小儿子许晋亨、儿媳李嘉欣。《李嘉欣哭晕!富豪公公许世勋去世,420 亿遗产独子和她未分得一毛?大额保单了解一下!》
值得注意的是,许家每位家族成员每月可领取一笔生活费,许晋亨和李嘉欣每月可领 200 万元。网友直呼: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原来富豪是这样规划保险的。
把家族财富变成信托基金和巨额保单,既不用担心财富会被后代败光,也能保证他们固定领取一笔生活费,生活无忧,甚至可以用这笔钱自己创业。
2. 梅艳芳遗产安排
梅艳芳早就在用了信托基金来赡养自己的母亲,因为梅艳芳因病英年早逝,留下了梅艳芳母亲和哥哥两人。由于担心两人会好逸恶劳迅速花光自己留下的遗产,梅艳芳当年就将全部的钱都交给了信托公司,每月定时定量给覃美金(梅母)打钱。
只不过梅艳芳的母亲始终惦记梅艳芳留下的财产,这几年不停地状告信托基金表示要追回梅艳芳的遗产,闹得是沸沸扬扬。
不过,虽然闹得很大,但也应证了向太说的那句:“饿不死也败不完”,如今梅艳芳的遗产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增加了不少,通过信托打理升值后也将会给梅母的生活费都增加了许多。
3. 首富李嘉诚信托安排
2018 年下半年,长和 (00001.HK) 和长实 (01113.HK) 同时披露,李嘉诚又将其个人名下所持合计 133 亿股份,转到了家族信托里,转让后,李氏帝国几乎所有资产全部搭乘上了家族信托这个母舰。
4. 四位中国顶级富豪将资产转至香港信托基金
自 2018 年年底,有 4 位中国富豪将超过 170 亿美元(约 1,333 亿港元)财富转移到家族信托中。
4 位富豪包括融创中国(1918)董事长孙宏斌。他在 1 月 12 日披露,已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将手中大部分融创股权转让给 South Dakota Trust Co.;而中国女首富之一、龙湖集团(960)主席吴亚军,以及达利食品(3799)和周黑鸭国际(1458)的控制人近期也有类似举动。
除融创中国外,上述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均表示转让目的与接班人计划有关。
如今,信托在富商圈内已经流行许久的事物了,内地的诸如刘强东等人也都有留下不同程度的信托资金。所以说向太在节目中将财产交给信托,并不能证明向太精明,只能说是一种选择的方式。简而言之,家族信托的主要功能总结为三点:
一:隔离,通过合理安排,让财产和家人得到良性保护;
二:传承,让家庭财产在隔离的基础上实现安全传承;
三:成本,尽可能让隔离和传承的税负成本降低。
香港储蓄分红保险可以有一个特别的安排,那就是万一自己过早身故,余下未支取的年金,也会继续以每月或最多每年的方式向受益人支付入息,而不是一笔过支付予受益人。
正常情况下,将保险赔偿一笔过支付予受益人是合理和惯常的安排,但在某些情况下,受保人是不想一笔过将一大笔钱给予受益人的,例如受益人不擅理财,又或者受益人没有能力处理大量金钱(未成年或智商较低)。
以上这些受益人,一旦承受了大笔保险赔偿,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花掉,也有可能给坏人骗去,因此,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以分期方式,将这笔钱支付予这类受益人可能是更好的安排。
受保人在生时是保险
其实,按照受保人的意愿,在他离世后,继续管理他的资产,以及定期向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生活费,是信托的功能,应该由信托公司安排。不过,成立一个信托的费用不菲,而且,除了成立费用之外,还有每年的管理费。
虽然,今时今日,成立信托已经不是有钱人的专利,但整体上,如果妳的「身家」不太多,透过成立信托来「控制」受益人可以取得的收入未必划算。
有些保险公司已经可以就旗下的个别产品,提供类似「信托」的安排,即是当受保人过世的时候,可以将整笔保险赔偿保留在该份保单之内,虽然该笔钱未必会继续有滚存(或者有相等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即是不会有明显的增长,但却可以安排以「定期方式」,将保险赔偿支付予受益人。
最重要是,这个安排是不收费用的,换句话说,在受保人在生时,这是一份保险,但在受保人过身后,就会变成一份「免费信托」或「迷你信托」。
受益人身份始终不变
我知道,有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长达 50 年的支付期(要符合每次支取金额的最低要求),即是这个信托可以维持 50 年,就算妳的受益人现在还未成年,也有足够时间让他「成长」。
最重要是,受益人的身份始终不会变,他或她不会变成持有人,即是他或她不可要求保险公司一笔过支付他或她尚未支取的赔偿。换句话说,就算他或她身边有心怀不轨的人,觊觎他或她的身家,也不可以一笔过取走,只能按照当日受保人的意愿,每月或每年支取固定的生活费(受保人在生时决定支取期和支取金额)。
保险赔偿本来已经有一项特殊功能,那就是不用经遗产承办便可以拿到钱。即是说,当受保人过身时,保险赔偿金不但不用冻结,而且还可以在短时间内支取。过去香港有遗产税的年代,很多受益人就是用保险赔偿去支付遗产税的。现在香港取消了遗产税,但保险赔偿仍然可以发挥实时现金的功能。
大家都知道,香港保险增加了 保单分拆功能,保单分拆选项将一份保单分成数份,弹性规划资产:
第 3 个保单年度终结后起或保费缴付期完结后起(以较后者为准),您可按需要申请行使“保单分拆选项”,以将现有保单的部分保单价值转移至另一张保单的方式,分拆一份保单为两份。
每年可分拆保单一次。保单的所有日期维持不变,分拆保单的所有日期与原保单一致。分拆出来的保单会有一个新的保单号码,现有保单号不变。
当保单完成分拆后,您更可申请转换保单货币及更改受保人。
保单一拆多,适用于二胎家庭多保障一个子女、转换保单货币、一单多用(教育 + 养老、养老 + 传承)等场景。
另外一个 类似小信托的功能 就是无限次更换受保人 / 指定第二受保人、自定义身故赔偿支付方式
支持受保人无限次变更、指定第二受保人,比如把受保人变更为挚爱的家人,把保单价值传承给后代。
持有人可以更灵活地安排财产,按意愿传承给家人和挚爱,金额和分期方式由持有人决定。除了一笔过支付外,持有人可以选择把身故和意外赔偿分期支付给受益人,低成本实现简易信托功能。
话只能说到这里了,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不是富豪,也可以拥有一份低成本的简易信托功能的产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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