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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内地重疾险疾病定义差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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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天性疾病

香港:包含(90 天等后期)

内地:不包含

* 很多先天性疾病出生时未显现,而是在后面生长发育过程中逐渐显现。比如很多小孩 2 - 5 岁间出现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白血病等。

2. 身故

香港:仅投保后一年内的自杀不保。其他死亡全保。

内地:除外较多。具体包括:

香港和内地重疾险疾病定义差别分析

3.癌症等候期 (多次赔付保单)

香港:大部分 3 年,少数 1 年。有的产品在患癌第二年和第三年有额外赔付。

内地:大部分 5 年,少数 3 年。

4. 感染艾滋病病毒

香港:因保障因输血和职业而感染的艾滋病不赔,其它可赔。

内地:一概不赔。

5. 脑中风

香港:中风后持续最少 4 周 的神经后遗症,及因而导致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

内地:中风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具体规定:

香港和内地重疾险疾病定义差别分析

注:由于脑血管的突发病导致病人在发病后短期内死亡的案例并不少见,所以,再就中风时间的规定上,香港的定义更加合理及人性化。

6.甲状腺癌

香港:T1N0M0 级别及以下,按轻症赔付。T1N0M0 以上按照重疾赔付。

内地:2020 年 3 月 31 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定义“TNM 分期为 I 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不在“重度疾病”保障范围内

7. 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香港:脑部或颅脑膜内的良性肿瘤,并产生显示颅内压增高的症状,例如: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感觉障疑。良性脑肿瘤的存在必须由影响研究如电脑扫描(CT)或磁力共振(MRI)造影确定。

内地:在香港的界定之外,还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已经实施了针对颅内肿瘤的放射治疗,如 γ 刀、质子重离子治疗等。

且排除:(1)脑垂体瘤;(2)脑囊肿;(3)颅内血管性疾病(如脑动脉瘤、脑动静脉畸形、海绵状血管瘤、毛细血管扩张症等)。

8. 昏迷

香港:对外来刺激或体内需求毫无反应,并与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有关及持续最少 96 小时,并需要利用生命维持系统。

内地:除了香港的界定条件外,另对昏迷程度有要求——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排除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注:格拉斯哥昏迷分级,最高分为 15 分,表示意识清楚;8 分以下即为昏迷;分数越低则意识障碍越重。8 分以上不叫昏迷,换而言之,香港对昏迷的要求,8 分以下即可;大陆则要 5 分或 5 分以下。

9. 严重慢性肝衰竭

香港:须由以下症状证明:

1. 持续性黄疸;

2. 腹水;

3. 肝性脑病。

内地:除香港的以上 3 项诊断要求外,还要求(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10. 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香港:严重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Ⅲ或Ⅳ级即可。

内地:严重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的Ⅳ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在 36mmHg(含)以上。

注:纽约心脏病学会按疾病的严重程度,从轻到重设为四个等级,分别是Ⅰ、Ⅱ、Ⅲ、Ⅳ级。其中,Ⅲ级:显著功能限制,病人在休息时方觉舒适,但在进行少于正常体力消耗之活动时则会出现充血性心脏衰竭的症状。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充血性心衰或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后加重。

11. 失聪

香港:要求听力损失最少 80 分贝,且不可复原。须提供包括听力测试和声域测试的医学证明,而失聪之诊断必须由耳、鼻、喉专科注册医生确定。

内地: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 500 赫兹、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等于 91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注:1. 根据世卫组织(WHO-1997)的听力损失分级标准,平均听力损失大于等于 81 分贝,则为极重度听力损失。

12. 失明

香港:因疾病或受伤导致的永久性双目完全失去视力。失明必须经眼专科注册医生确定。

内地: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13. 语言能力丧失

香港:因疾病或受伤导致完全丧失说话能力及不可复原,并持续 12 个月。必须由耳、鼻、喉专科注册医生提供医疗证明以确定声带受损引致丧失语言能力。

内地: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香港部分根据某头部保险公司产品总结,内地部分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总结。

其它差异:

1. 境内保司通常只接受境内诊断书,而香港保司接受 全球诊断书

2. 境内重疾保额一直不变,而香港重疾保额会随时间增长, 抵御通胀 1 岁时投保 10 万美元保额,85 岁时增长至 250 万。

此外,香港重疾通常含有保费豁免条款:

1. 重症理赔后续保费 全部豁免

2. 轻症理赔后豁免后续 12 个月保费。

3. 19 至 51 岁父母为 18 岁以下子女投保,如父母不幸身故,豁免保费至受保子女 26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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